专注与极致
一个月前,再以前,每天上下班开始读 kindle 上的《乔布斯传》。实体书很厚,且贵,12 年初版便引人关注,多人争相阅读评论。当时还无相当闲钱,只是慕名想读。之后听过梁文道的议论,大意是刚出版的书,且如此多人跟风阅读,评价有失客观,等到过段时间,社会大众热情消退,时间才会给予更公正的对待。觉得有理,阅读的热情也渐退。
三年后,购入 kindle,也顺手下载该书,想必有机会拜读一番。可这一想也想了三年,到真正决心拿来一读,大概是两个多月前的事了。这是背景。
上下班地铁嘈杂,可我读得专注,一个来月便读完,全因该书描述通俗,刻画精彩。写下这些文字,就当我看后的一点体会,比较主观。
合眼一想乔布斯的形象,圆眼镜,高领衫,牛仔裤,配以优雅微笑,常给人沉默少言的感觉,彬彬有礼的印象(就算目前回想,也给我这样的感觉)。可现实当然不是,乔布斯是一个极度专注,追求极致的人,在此驱使下,是工作的狂热,连带对身边伙伴的高要求。常常对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,或喜好的任何人,发出他独有风格的谴责,奚落,堪称暴君。
这正表明了他人生由始至终的特质:专注,极致。
无论是开创个人电脑的 Apple,开创音乐新时代的 iPod(当然也包括 iTunes),还是手机界的革命 iPhone,都是乔布斯在自己坚定信心下,专注核心制造出来的产品,更难能可贵,他把这产品制造得极致,可说完美。他认为,这是他必须去做的,他足够聪明,其他人都十分愚蠢,做出来的产品垃圾异常,无法忍受。这是他的使命。
在他使命,专注下,他看重的是一款产品的作用。产品作为一件工具,就是为了解决一个问题而存在,所以乔布斯认定产品不应该在盈利方面太关注在意,反而要深入思考如果解决实际问题,把工具做好,做极致。任何一件事情做得极致,都可以说是一件艺术,追求极致的产品,当然可以看作一件艺术品。而事实也如此,人们惊叹乔布斯创作出来的产品如此简洁美观,当然也不能忽视乔布斯身上的艺术敏感性,助他完善产品的外观。
这些做事特质谁人都可以分析总结,而汇集于一人,从一而终坚定执行,就只有乔布斯一人。全书读罢,确实感叹乔布斯之伟大,反思自己,有不少可改进地方。努力。